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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诈骗呈高发态势 当心卖家玩“失踪”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0/1/5 15:04:40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因一网络店铺不仅信誉等级为“四钻”,且网页上还有消保标识,因此本市一网民便放心地当起其代理来,分两次打过去钱款近4000元,谁知这之后该网店的卖家就玩起了失踪……这是近日本市公安网警部门接到的一市民的报警。网警部门提醒,随着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一些知名的购物网站已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场所,广大网民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应先对网站上的购物、付款、发货等相关规则和条款详细了解后再进行商品买卖,以免上当受骗。

  近日,本市一网民通过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报警网站报案称:2009年10月28日,其在淘宝网一家店铺看到招手机充值代理,因这家店铺有身份认证和消保标识,且信誉为“四钻”,所以该网民感觉像这样的店应该不会是骗子,遂购买了该店的代理充值卡,第一次充了1000元,第二次充了2996元,结果打过钱去后就联系不上卖家了。“如果这家店铺的身份认证、消保标识、信誉有一个有问题,我都不会买的。这些认证都是淘宝信誉的象征,现在有人利用这些骗了我3996元。我认为淘宝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不仅我一个人被骗了,还有好多人,而且数额巨大,现在我知道的总数额最少20万元。”该网民在报案信息中如是说道。

  有关统计显示,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早已突破千亿元,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的一种主流购物方式。“网络购物由于其销售成本较低、客户群广及货源充足等,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非常吸引网民。但是网络购物无法像实体店那样看到商品实物。网上商品出售时,卖家甚至可以不提供实物只提供照片就可以进行商品交易。许多买家存在盲目购物的现象,在购物前未仔细阅读网上的交易规则和相关的管理条例,给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网警支队民警表示,除了上述案例中明目张胆的诈骗,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是利用买家不了解淘宝网的打款规则和网上购物商品物流的时间差,先骗取买家的信任以拖延时间,达到诈骗的目的。卖家使用手机、淘宝旺旺聊天器等通讯工具与受害人联系,一旦诈骗成功,就关掉手机、关闭聊天器,受害人无法与其再联系。

  网警部门提醒广大网民:在选择网站购物前,要先登录该网站的交易帮助中心,对网站上的购物、付款、发货等相关规则和条款详细了解后再进行商品买卖,以免受骗上当。如淘宝网的订单系统超时打款时间规则是“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情况下,自动发货商品1天、虚拟物品3天、快递发货商品10天、平邮发货商品30天内未确认,收货系统将自动打款给卖家。民警表示,网络购物是个崭新的交易平台,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还不完备,因此网上购物要慎之又慎,特别是大笔金额的交易,要多长心眼,多问、多对比;要注意卖家的信用等级、交易评价,购物时最好选择信用等级高、交易评价好的店铺;买家一定注意要“验货后付钱”,而不是“付钱后收货”,这样可以提高交易的安全系数。网上购物的一大特点是消费者不能直接见到商品,只能通过网络照片和经营者的宣传来获取商品信息,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因此,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低价,尽管网络销售减少了交易环节,但若价格低于市场价太多也不可信,贵重商品最好现场确认以免上当受骗。(青岛财经日报)